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> 高校招聘 > 招聘信息列表

2023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面试公告

来源:中公教育 | 发布时间:2024-01-17 02:29:08 |  访问:1021

为认真做好我校2023年度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核工作,根据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》要求,结合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和我校实际情况,在省人社厅、省住建厅的指导下,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:

一、面试原则

1.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;

2.坚持因岗择人、人岗相适的要求,分类面试,侧重综合能力。

二、面试安排

(一)面试人员确定

根据资格复审情况,此次我校2023年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岗位数共9个,招聘工作人员9人,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。

(二)面试考核

1.面试时间:1月17日上午,请考生于7:40前到达,逾期未到者,视为弃权。

2.面试地点:我校行政楼5楼A501会议室。学校地址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大道28号,可乘718公交至藏龙大道杨桥湾站下车。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。

3.考核方式:

(1)专任教师岗位

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课堂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。面试实行百分制,当场打分,满分100分

①结构化面试:结构化面试共回答三道题,每道题答题时间4分钟,共计12分钟,总分60分;

②课堂试讲:考生现场抽签决定讲课内容,准备时间40分钟,讲课时间10分钟,总分40分。

(2)其他专技岗位

其他专技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,面试实行百分制,共回答三道题,每道题答题时间4分钟,共计12分钟,满分100分。

4.面试安排

见附件

面试结束后,计算考生成绩时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。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总成绩相同的,则组织加试,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。

需要试讲的考生根据题目制作试讲PPT,制作时间为40分钟,现场会准备所需书籍和无网络电脑,考生可自带图片、文字素材,不可携带已制作完成的演示内容,如携带则取消面试成绩。

招聘岗位报考比例小于等于1:1时,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,面试成绩达70分以上(含70分)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。

二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

(一)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要求,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。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、饰品(如工作服、姓、身份编号等特殊标志)进入考场,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。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(1月17日上午7:40)前到达指定候考地点签到,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
(二)考生必须在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,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。

(三)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,视为自愿放弃。

(四)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。除规定的用品外,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、手机、录音笔等任何储存、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,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,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。否则,按违规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

(五)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无理取闹,辱骂、威胁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。

(六)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,遵守面试纪律。在指定的地点候考,按指定的路线行进。不许大声喧哗,严禁吸烟,保持安静,不干扰他人。

(七)在候考室期间,不允许擅自离开,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,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。否则,按违规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

(八)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。面试期间,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,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,否则按违规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考生未听清时,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,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。面试中,可作记录。面试后,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。

(九)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,每题回答完后,考生应报告“答题完毕”。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。面试成绩宣布后,应签名确认。

(十)面试结束后,到指定地点候分,不得带走试题。分数公布之后,离开面试地点,不得返回考场。

三、违纪违规处理

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35号)执行。

四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

面试及录取信息将在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布,请考生注意查询。

咨询电话:027-81326948;监督举报电话:027-81320035。

点击查看>>>

面试入围人员名单

原标题: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公告
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hbucvc.edu.cn/info/1038/15311.htm

(责任编辑:小今)

推荐:更多2023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面试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

注: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,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。

【 责任编辑:今日招聘 】

版权与免责声明

【1】凡本网注明"来源:今日招聘"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,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,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【2】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,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
【3】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。

未经招聘网同意,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|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-2018 |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

网站经营许可证:浙B2-20080178-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,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:浙B2-20080178-14